2008年代理的陕西省某某艺术团不正当竞争案,杨律师与艺术团的协办老师一起经过大量证据调查收集,遍查法律法规、类似案例,编辑成册交给法官,因该案在陕西无先例可循,法官经请示省高院、最高院,一审没有支持原告诉请,但二审双方在法庭和解解决。
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500号佳和中心28F
邮箱:542049035@qq.com
电话:13201777307
周一至周五:8:00-18:00